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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路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34382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7〕30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路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1-03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干线公路路况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干线公路出行信息服务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路况信息报送职责

(一)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全省干线公路路况信息工作,负责全省公路网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应急响应启动工作。

(二)省公路局负责统筹全省干线公路路况信息报送、发布和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向省厅、交通运输部报送重要路况信息。

(三)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负责高速公路路况信息收集工作,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干线公路路况信息。

(四)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各市公路管理局采集、报送辖区内普通干线公路路况信息;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负责安排所辖运营分公司(监控分中心,下同)采集、报送所辖路段路况信息;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负责采集、报送所辖路段路况信息。

二、理顺路况信息报送和发布程序

(五)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所辖各运营分公司路况信息同时报送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集团公司,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路况信息直接报送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对上报信息审核后,抄送(或推送)至省公路局、集团公司。预计阻车时间在3个小时以内的一般信息,由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以交通服务监督热线名义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计阻车时间超过3个小时或涉及路网分流绕行的重要信息,由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以交通服务监督热线名义通过各种媒介先向社会发布影响通行程度信息,待省公路局制定分流方案后,再补充发布分流信息。

(六)各市公路管理局路况信息同时报送省公路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后,抄送(或推送)至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由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统一发布。

(七)省公路局负责汇总全省干线公路路况信息,按照有关要求上报省厅、交通运输部。需要上报交通运输部的路况信息中,高速公路路况信息由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完成部路况系统网上填报,普通干线公路路况信息由各公路管理局完成部路况系统网上填报,省公路局审核上报。

三、完善路况信息管理系统

(八)各单位要明确路况信息报送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员,负责路况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路况信息采集、报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各单位下属分公司、管理所或县公路管理段、道班都要明确信息工作人员,并要求所有上路的养护、路政人员为信息采集人员。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采集到相关信息并核实无误后,高速公路应在10分钟内、普通干线公路应在30分钟内上报。发生重大事件掌握不清时,应先简单上报,掌握清楚后要及时详报,不压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上报信息时注意要素齐全,表述准确,不错字、不别字,防止引起歧义。

(九)全省干线公路路况信息系统依托高速公路综合监控系统统筹建设,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要按照路况信息报送要求进行完善,做好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并为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提供高速公路综合监控系统监控视频和信息录入、共享端口。省公路局要将普通干线路况信息传入路况信息系统,实现路况信息统一数据库管理,省级节点信息互通共享。

四、做好路况信息分析研判

(十)省公路局要会同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做好路况信息的记录、汇总、统计工作,科学分析研判,月度、季度路网运行分析报告分别于次月5日前、次季度10日前上报省厅,报告要包括干线公路网运行的总体情况,公路阻断情况、公路塌方情况、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情况、公路施工、绕行情况以及对各单位路况信息工作考核情况。年度路网运行分析报告由省公路局牵头编制,次年2月底前上报省厅和交通运输部,并联合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形成年度公路网运行分析白皮书,向社会公开发布。

(十一)各单位要在“春节”等节假日及“两会”等重大活动前,进行路网运行预测研判,包括辖区内交通流量整体预测及突发事件的预测,公路拥堵路段的预测,公路出行高峰时段预测,高速公路流量较大的收费站点和易堵路段的预测。省公路局要建立节假日及重大活动路网运行会商机制,提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会商,科学调度路网,确保路网运行顺畅。

五、加强路况信息报送考核

(十二)各单位要将路况信息报送工作纳入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考核通报机制,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十三)省公路局要会同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加强路况信息报送工作统筹管理,每季度对路况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和通报,通报结果抄送省厅,省厅将纳入厅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视情况对各市公路养护工程计划、投资进行调整,对收费公路经营公司信誉进行评价。

(十四)省公路局要进一步完善路网管理行业制度体系,尽快商有关单位起草陕西省路网运行和调度管理办法,加强路网运行监测,规范路网运行调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全省路网平稳运行。

(十五)本通知所称路况信息,是指因某种原因导致公路不能正常快速顺畅通行,收费站、服务区等服务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中的公路阻断信息。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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